卞宜良
  勇於擔當體現的是一種高尚的道德情操,是一種負責的工作態度,是一種崇高的價值追求。張飈作為當代檢察官的楷模,生動詮釋了“勇於擔當”的職業操守和法治使命。
  勇於擔當,始終恪守忠誠良知的司法操守。古人雲:“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司法關乎生殺,關乎利益與尊嚴。如果沒有良知,司法就會淪為濫用權力與謀取私利的工具。忠誠良知的司法操守,不僅是職業擔當的自覺意識,更是實現公平正義的道德基石。縱觀古今中外,傑出的司法者無不是心系百姓、不畏權勢、不計得失、濟世安民的司法良善者。張飈從事政法工作32年來,生活簡樸,默默奉獻,任勞任怨,不計較職務高低和利益得失,至今仍住在只有6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用著20年前的傢具,從沒有因個人的進退得失向組織提條件、鬧情緒。“不辛苦是騙人的,但不能因為辛苦就不幹事。說奉獻也談不上,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就問心無愧了”的朴素話語,生動展示了當代檢察官的職業操守和高尚情懷。學習張飈同志,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碰,廉潔底線不能越”的觀念,恪守職業良知和法治信仰,做到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用善良之舉托起正義天平,決不能成為“有才無德”的“危險品”。
  勇於擔當,始終堅持審慎負責的司法態度。“徒法不足以自行”。不同的司法態度必然帶來不同的司法效果。是置之不理、得過且過,還是審慎負責,答案不言自明。在張氏叔侄冤案中,張飈對“桀驁不馴”的囚犯張高平反映的問題不是推諉不問,而是對案件疑點認真審查追問。他反覆向相關單位發函,即使退休後仍持續關註案件進展情況。正是這種一絲不苟的審慎態度,執著追求的負責精神,引發了浙江省政法系統的高度重視,最終使這起冤案得以糾正。“正義可能遲到,但不會缺席。”檢察官作為“法律守護人”,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必須堅持審慎負責的態度,既要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關,也要對發現的問題和疑點不輕易放過,一追到底,切實做到發現一起、查證一起、糾正一起,把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
  勇於擔當,始終秉持執法為民的司法情懷。是否具有擔當精神,是否能夠忠誠履責、盡心盡責、勇於擔責,這是檢驗每一個領導幹部身上是否真正體現了共產黨人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方面。執法為民既是司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每名政法幹警起碼的價值追求。只有執法為民,才能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張飈在31年的檢察工作中,心系群眾,真情為民,對需要救助的群眾,不論貴賤尊卑,不分親疏遠近,認真對待和解決他們的每一個訴求。他秉公執法,不僅贏得了榮譽,也收穫了信任。2010年5月,服刑人員覃某給家裡的哥哥寫信,專門表達了對張飈的信任:“我給你寫這信,是由檢察院的張檢察官親自寄給你的……讓張檢察官幫忙寄此信,原因只有一個:保險、準確。”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少數司法者泯滅了執法為民的司法情懷,為謀取個人私利,徇私枉法、貪贓枉法、玩弄法律,註定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每一個判例,都可能為公眾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塊基石;而每一次失誤,也都可能成為這一信仰崩塌的鏈條。”作為維護公平正義的法律監督者,必須牢記“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讓法治的正義光芒普灑大地。(作者單位:山東省濱州市人民檢察院)  (原標題:勇於擔當托起正義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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